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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10-27 关键词:
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对叶县2023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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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叶县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批计划建设项目的请示》(叶乡振202330号)文件各相关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叶县202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内容变更的请示》文件已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四批计划建设项目及叶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内容变更批复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3第四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涉及农业农村局1个单位,共建设2个项目涉及财政统筹整合资金1240万元(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一)强化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和工程质量负责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确保项目规划的严肃性。对已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和变更的,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备案。同时,已竣工的项目要有项目竣工图,图例要严谨科学,图物相符,且设立扶贫项目标志。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叶政〔2017155号)规定的报账要求进行报账(报账所需资料清单参考叶县扶贫项目建设基本指南),报账资料要完整规范,并附项目所在村四议两公开资料、村级申报资料,项目公告公示资料(开工前、竣工后)、项目建设中、竣工后的照片,报账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拨付资金。同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项目严格落实“绩效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抓住当前项目建设有利时机,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相关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责任单位要会同乡村振兴、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等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尽早建成,发挥资金效益。

二、为顺利推进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以下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涉及发改委、乡村振兴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国有林场、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田庄乡、保安镇、

廉村镇、邓李乡、常村镇、夏李乡、辛店镇、任店镇、仙台镇、洪庄杨镇等6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街道)共22个项目,确认变更后的内容附后(详见附件2)。除以上调整外,该项目的其他各项仍按《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对叶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第一批计划建设项目的批复(叶巩固脱贫成果20231)、《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对叶县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的批复》(巩固脱贫成果20232)、《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对叶县2023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的批复》(巩固脱贫成果20238)的要求执行,尽快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尽快落实落地,群众尽早受益。

特此批复。

 

附件:1.叶县2023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批复汇总表

2.叶县202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变更批复汇总表

 

 

 

                       20231027

附件1:叶县2023年第四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批复汇总表.xlsx

附件2:叶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建设项目变更批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