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目的
为了保护叶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规范气象探测台站所需的基本探测环境内的各类建设活动,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特编制《叶县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二、基本情况
叶县国家气象观测站位于九龙街道孟南村西800米,经纬度为:113°17′58″,北纬:33°37′44″,观测场海拔高度88米。县政府于2013年11月12日印发了《叶县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叶政〔2013〕46号)。因叶县国家气象观测站级别于2023年1月1日由一般站升级为基本站,相应的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由800米扩大到1000米,故现需修订印发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第三章其他干扰源体管制规划;第四章保护和管理;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主要是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目标和规划范围(规划区域以气象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处为中心,半径1000米范围内。)
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具体规划气象站周边限制建设的标准和限制建设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