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26日
叶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和工作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节水事业发展,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督导考核。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重点。依据我县水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水工作基础,探索符合区域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做法,确定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区域重点。
三、总体目标
2024年,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城镇非居民用水户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管理,将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二)全县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9%;再生水利用率≥20%。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0%,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0%。
(四)严格执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
(五)新建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
(七)全面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和联络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全民节水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氛围。
(二)稳步实施阶段(2024年7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组织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评价标准要求,并将相关指标支撑材料报送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8月—9月)。深化叶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持续推进节水工程建设,推广和普及节水技术;充分发挥示范性公共机构、企业、小区引领作用,强化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府控制、市场引导、多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人水和谐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目标责任落实机制,统筹推动深度节水控水。县发改、教体、工信、财政、住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工作。
(二)拓宽融资渠道,多元投入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节水专项经费支持,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现有水利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积极支持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突出新型融资机制探索和实践,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严格监管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县督查、水利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及时交办,跟踪整改。同时,对工作力度大、工作成效好的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深入开展节水文化建设,把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加强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价值理念的传播,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带头促节水、科技创新促节水,完善政策促节水,加大投入促节水,控污减排促节水,社会参与促节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叶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2.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3.叶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清单
视频解读:新闻发布|《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