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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1754-00011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6-07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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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叶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7

 

叶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预防的主要区域

(一)地面塌陷:位于洪庄杨镇张集村西紧靠村庄,系平煤八矿采煤后塌陷,现有约300亩的塌陷坑。该隐患点已造成张集八牛营村69户(约329人)民房墙体有不同程度裂缝。其中14户(72人)裂缝较为严重,最宽裂缝约5厘米左右,部分房屋主体结构倾斜,农田下沉严重,村庄部分路面损坏。

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属于趋增强阶段,有进一步损坏可能,对村民的房屋、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县住建部门要村民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判断是否适合居住,并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处置意见。洪庄杨镇政府要加强与平煤八矿协调,妥善制定搬迁或安置方案。

(二)滑坡:位于辛店镇、保安镇、夏李乡、常村镇四个山区乡镇境内,如遇强降雨容易引发滑坡地质灾害。特别是1号公路沿线两侧,如遇降雨极易形成滑坡,堵塞道路,形成泥石流造成排水不畅,存在安全隐患。

除上述重点防灾区段外,沙河、澧河、灰河、甘江河等沿岸堤段,由于受河水长期冲刷,部分区段已呈现不同程度破损,辛店镇、保安镇、夏李乡、常村镇等山区乡镇部分地区因山体松动、植被减少,如遇大量降雨,极有可能引起崩塌或泥石流,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切坡建房:位于辛店镇、保安镇、夏李乡、常村镇等山区乡镇,当前农村地区切坡建房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且农村切坡建房区域大部分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受2023年汛期多轮强降雨影响,部分山体、黄土塬体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了改变,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叶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名单如下:

长:胡炜哲  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值班电话:0375-6116005。

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力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职责分工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自然原因造成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项目申报,避让搬迁安置用地保障,安置点选址危险性评估工作;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的要求进行审查。

住建部门负责切坡建房、窑洞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施工是否规范、是否引发地质灾害风险进行检查,加强对现存农村房屋安全及威胁房屋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宅基地分配、审批过程中,科学引导农民建房,确保农民建房选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交通部门负责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的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

教育部门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

文旅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的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对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制订排险除患方案,确保汛前完成治理任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做好动态巡查、隐患治理和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2024年5月23日前,将本辖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值班电话及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演练情况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215室)。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内的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区进行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逐一登记、建档,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各村组、企事业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要尽快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立即报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将灾害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三)搞好动态监测,建立群防制度。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旅游景区(点)、交通沿线和库区进行动态巡查。巡查重点是: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防灾避灾措施等;修订完善预案,健全地灾防治工作机制。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案、一点一案”要求,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细化预警响应措施,明确避险对象、避险时机、避险路线、避险场所等,确保提前避险、安全避险。

(四)加大宣传教育。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防灾的基本知识和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增强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要充分利用“5.12”中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方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提升群众主动参与的意愿,增强宣传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人民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在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常村镇、保安镇、辛店镇、洪庄杨镇)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未提交的,不得批准其工程建设项目;编制策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也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建设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具《地质灾害查询报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落实值班制度。6月至9月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制定详细的值班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信息报送渠道通畅,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进一步完善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特别是发生大型或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事件,应及时报告灾情、险情,严禁漏报、瞒报和迟报。

邮箱:yxkg218@163.com     联系人:辛艳辉  15836996126


政策解读:https://www.yexian.gov.cn/contents/61454/426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