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3〕34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
金融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全县各金融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致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对政府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能力,为稳定金融秩序、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结果,县政府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叶县支行、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叶县支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叶县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叶县营销部、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叶县支行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金融保险机构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用足用活金融政策,不断加强金融服务,有效增加信贷投放,为加快叶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5月27日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