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3〕32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2年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秋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仙台镇等5个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优秀单位和昆阳镇等13个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乡(镇)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开创我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叶县2012年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优秀单位
和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
叶县2012年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2012年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优秀单位(5个)
仙台镇政府 任店镇政府 遵化店镇政府
洪庄杨乡政府 龚店乡政府
二、2012年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13个)
昆阳镇政府 水寨乡政府 城关乡政府
廉村镇政府 邓李乡政府 常村镇政府
田庄乡政府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农机局 县广电局
县环保局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