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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3-09-13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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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文〔201374

 

 

叶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3年夏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思路,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县政府决定对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优秀单位保安镇、廉村镇、仙台镇、水寨乡、龚店乡、洪庄杨乡、邓李乡各奖励现金5万元;对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叶邑镇、田庄乡、任店镇、马庄乡、昆阳镇各奖励现金3万元;对禁烧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县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广电局、监察局、农机局各奖励现金1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乡镇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开创我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新局面。

 

 

 

2013912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