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脱贫〔2019〕74号
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叶县2019年扶贫项目调整使用整合资金
事项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关于呈报叶县2019年扶贫项目部分调整使用整合资金的请示》(叶扶贫办〔2019〕40号)文件已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资金与项目精准对接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19年扶贫项目部分调整情况批复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同意你们将2019年扶贫项目库中计划批复实施项目,调整结转至2020年项目库,实现资金与项目精准对接;同意你们2019年已批复项目且使用当年统筹整合资金无法完全覆盖,将差额部分调整使用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支付。
二、调整使用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的建设项目涉及18个乡
(镇、街道)共35个建设项目,共涉及资金15251.24万元,建设内容涉及通村道路、安全饮水、贫困村及非贫困村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省、市派第一书记等项目。(主要项目建设内容见附件)
三、强化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合同制、验收制、公示公告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确保项目规划的严肃性。对已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同时,竣工的项目要有项目竣工图,图例要严谨科学,图物相符,且设立扶贫项目标志。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严禁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报账制的有关要求进行报账;要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主管单位也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