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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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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叶县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破解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难题,同时规范考核激励机制,激发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县政府修订出台本办法,替代原 2016 年版考核奖励办法。

二、总体思路

以百分制考核为基础,通过科学设定指标权重、明确计分规则,突出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的导向性;坚持 “数据说话、公正公开” 原则,结合表彰奖励与资金存放调整等激励措施,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三、主要内容

(一)考核指标体系(共 15 项,总分 100 分,支持权重加分)

    核心信贷指标:涵盖县属功能性国企融资、贷款余额及增速、新增表内贷款等关键指标,每项分值 10 分,强化对信贷规模和增长的考核。

重点领域指标:包括涉农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中长期贷款、绿色信贷等,针对性支持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特色业务指标:涉及信用贷款、其他融资、个人消费贷款等,鼓励金融业务创新和多元化融资支持。

综合评价指标:包含纳税情况、债务风险化解、政银企对接等,兼顾金融机构经营贡献与社会责任。

(二)考核组织实施

由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叶县监管组组成考核小组,按年度开展考核,数据以人行、银保监等系统数据为准,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三)表彰与奖励

设立 “支持叶县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前 3 名)和 “金融工作特别贡献” 奖(不超过 2 名),按最高奖项给予表彰。

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性资金存放调整的重要依据,向获奖机构倾斜。

对获奖机构负责人给予记功、嘉奖;连续三年排名后三位的,向其上级行(社)提出整改、调离负责人等建议。

(四)附则

新引进开业机构当年不纳入考核;遇特殊政策性因素影响分值的,由考核小组报县政府审定处理。

四、主要特色

指标覆盖全面:涵盖信贷规模、结构、增速及非信贷融资、纳税贡献等多维度,兼顾总量与质量。

导向性突出:重点向涉农、普惠小微、绿色信贷、中长期贷款等领域倾斜,契合地方发展需求。

激励约束并重:既有表彰奖励、资金存放倾斜等正向激励,也有对末位机构的约谈整改等约束措施。

计分灵活合理:设置基数参照(前三名算术平均值)和最高加分上限(基本分的 150%),兼顾公平与激励效果。

五、核心目的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叶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促进金融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六、重要意义

1.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提供明确导向,激发金融机构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2.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助力破解重点项目、小微企业、“三农” 等领域融资瓶颈。

3.通过考核激励机制的规范化、科学化,营造良性竞争的金融生态,为叶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七、适用对象

叶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开展业务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引进开业的除外)。

八、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1.表内贷款: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的贷款业务,需按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2.存贷比:银行当年新增贷款额与新增存款额的比例,反映存款资金的运用效率。

3.涉农贷款: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的各类贷款。

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经营性贷款,具有额度小、覆盖面广的特点。

5.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等。

6.绿色信贷: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绿色产业的信贷资金投放。

7.信用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仅凭其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

    8.表外业务:不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但可能影响银行损益的业务,如承兑汇票、保函、委托贷款等。




相关政策文件: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