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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9-16 关键词:
叶自然资[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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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县自然资源局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执法监察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督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业权和地质勘察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汇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政府职能转变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承担行政监管检查事项的职能股室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主体,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

   逐步建立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借助全县各类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我县辖区内自然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每次选定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采取录像、笔录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机抽取的工作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个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一个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成本。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检查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六)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要将严重违法违规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公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员各股室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

    成员各股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