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yexian-2025-0000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专项规划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25年2月25日,《平顶山中电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叶县100MW风电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叶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规划用地位置及面积
规划地块位于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夏李乡、常村镇,规划总用地面积18784.55平方米,包含18个风力发电机组地块及1个升压站地块,风力发电机组地块规划用地面积均为472.36平方米,升压站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0282.07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
D1、D2、D3、D4、D5、D6、D7、D8、D9、D10、D11、D12、D13、D14、D15、D16、D17、D1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D1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
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
(1)D1、D2、D3、D4、D5、D6、D7、D8、D9、D10、D11、D12、D13、D14、D15、D16、D17、D18地块:
1.容积率:不小于0.8;
2.建(构)筑物高度:不大于250米。
(2)D19地块:
1.容积率:不大于1.0;
2.建筑密度:不大于40%;
3.绿地率:不小于20%;
4.建(构)筑物高度:不大于24米。
四、建筑退让距离
D19地块建筑后退东侧、西侧、南侧、北侧用地边界不小于3米。
五、航空标识
1.风力发电机组被确定为航空障碍物时,应对其加以标识。
2.除经民航管理部门许可采用其他标识方式外,风力发电机组的叶片、机舱和塔筒上部2/3的部分宜涂成白色。
3.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下需要进行障碍物标识时,应在发电机机舱上设置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并应能使从任何方向接近的航空器都能不被遮挡地看到。
六、其他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2.地块建设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地面植被,以及生产路、排水沟和坑塘等原有农业设施。
3.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中心与公路、铁路、机场、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天然气石油管线等设施的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叶轮半径之和的1.5倍。
4.规划地块以风机为中心,半径300米范围内不宜规划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对环境要求高的功能区;
5.规划地块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
6.各风机基础设计时应有地质资料,确保风机整体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做好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公示日期: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26日
附图:
1.风机点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图则
经办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魏庚旭
联系电话:3310852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平顶山中电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叶县100MW风电项目控规批前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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