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 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号)、《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叶政〔2020〕1号)文件精神,依据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你们, 请各单位依据《清单》,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 1、农资行业监督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 情况的检查 |
农资经营市场主体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