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农资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度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 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叶政〔 2020〕 1号)文件精神,按照《叶县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全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有 效规范农资市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事中 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 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 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 化叶县营商环境。
二、 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按照行政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 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 管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同高效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检查对象
全县 38 家农药经营单位(协同监管平台抽取),按照 5%的 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二)检查事项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法定监管责任,结合各地实际,细化联合监管内容。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①对各类农资生产市场主体进 行行政许可资质、依法依规生产情况、产品质量检验能力、制 度建立与落实情况、二维码追溯情况、生产销售化验等台账、 产品标签检查等检查。②对各类农资经营市场主体主要进行行 政许可资质、购销台账、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检查等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①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 用情况的检查;②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③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④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⑤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⑦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四、记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市场监管领域 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 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事项;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
五、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 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部 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 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或 者以公告的形式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联合检查的 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 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 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
县政府完善县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农资领域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将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为和问题,有效维护全县农资县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提升监管能力。
(三)畅通信息渠道。联合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2、农资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
附件1∶
农资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 姓名 | 单位 |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 |
检查对象 | 名称 | 信用代码/注册号 | ||
法人/负责人 | 地址 | |||
检查单位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
农业农村部门 | ||||
市场监管部门 | ||||
处理意见 | ||||
备注 |
检查对象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
(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
(3)检查对象为非市 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
附件2∶
农资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
单位 |
抽查 户数 | 抽查结果 | 处理结果 | |||||||||||||
未发现问题 | 未按规定公示 应当公 示的信 息 |
公示信 息隐瞒 真实情 况、弄 虚作假 |
通过登 记的住 所(经 营场 所)无 法联系 |
发现问 题已责 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 开展本 次抽查 涉及的 经营活 动 |
发现 问题 待后 续处 理 |
合格 |
不合 格 |
贵令 改正 |
立案 查处 |
函告 许可 部门 |
移送 司法 机关 |
列入 异常 名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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