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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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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号)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叶政〔2020〕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我县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各负其责,县水利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坚持公正高效,实行“阳光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开展的随机抽查工作,坚持依法监管、权责统一;随机抽取、随机选派;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根据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县水利局监管对象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三)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梳理法律法规赋予水利局的执法检查职权,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时间、抽查频次等。依法按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对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由党组书记、局长程惠香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陈云峰同志具体抓,行政审批股牵头实施,其他股室、二级单位按要求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局各股室、二级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严格抽查纪律

监督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