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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11-02 关键词:
田庄乡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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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主动预防、及时化解、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快速、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田庄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各村委、乡直各单位为主体力量,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按照“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要求,采用“积极疏导,缓解矛盾区别对待,灵活处置”的方法,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及时制止,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处置范围

(一)本预案处置的范围

全乡发生因生产、经营、交通事故、群体上访、非正常死亡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具体是:

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机关或其他要害部门;

2、聚众赌塞或破坏交通枢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

3、聚众阻挠项目工程建设的;

4、聚众哄抢国家、集体等公共财物的;

5、违法聚众上访、静坐、请愿,非法集会、游行事件、示威等出现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迷信活动;

7、因山林、土地、水利、滩涂权属及宗教矛盾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8、聚众械斗、打、砸、枪、烧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9、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非法活动;

10、其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分级

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突发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一般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20人以下;

2、较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100人以下;

3、重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4、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造成的损失、危害、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条块结合为主的应急处置体制。引发事件的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决,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办事、妥善处置的原则。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方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协调、调解、教育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慎用警力、善用警力的原则。坚持慎用武器警械和强制措施的原则。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形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用警力、警械及强制措施。在处置过程中公安民警要慎用警械,一般情况不采取强制措施,以免激化矛盾。

(五)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追踪掌控、依法处理。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为了确保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作有组织有指挥的进行,决定成立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长:张跃民  乡党委书记

          王继贞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王    党委副书记

解科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圣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唐晓辉  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各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卢宝嘉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375-8732000

(二)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处置本预案范围内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订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乡党委、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请求。

5、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具体职责:

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或安排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导重特大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调处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息,组织应急队伍实施处置行动;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总指挥长:根据事件的发生及发展情况,迅速确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指挥有关人员和单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掌握事件动态,总揽全局。

指挥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应急处置的各项具体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长做好报警、情况通报和事件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长的指示下达应急令,协调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调度应急处置力量(含人员、车辆);搞好防范,检查督促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现场处置指挥部职责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乡党委、政府立即按预案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现场处置总指挥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赴现场直接负责指挥处置。发生跨区域的群体性事件,由乡党委、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现场处置指挥部总指挥长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有关紧急处置指令;

2、决定现场舆论宣传的口径和内容;

3、依法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控制现场事态;

4、指挥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各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

5、全面掌控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四)各处置小组的力量配备及职责

现场处置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和需要,视情况设置若干个专门处置小组,并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各小组在现场处置指挥长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1、现场处置组:

   长:刘圣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长:唐晓辉  派出所所长

工作人员:田庄乡派出所2人,乡政府10人,各村村委3人。

工作职责:(1)搜集、研判、报告事件的动态信息;(2)划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3)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4)依法传讯带头闹事、违反治安条例人员;(5)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2、政策宣传组

   长:赵兰霞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员:王万松  田庄乡司法所所长

          党群业  田庄乡文化站站长

工作人员:乡政府办公室人员1人,干部职工3人,各村村委1人。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政策解析,以及接待劝返工作,监测群众思想及行为动态,防止群众出现过激行为。

3、综合协调组

   长:解科锋  人大主席

工作人员:乡政府2人,司法所1人,乡财务1人,各村村委1人。

工作职责:(1)负责工作协调,组织应急处置车辆、相关物资的储备、运输、调度以及执法人员饮食等工作,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2)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4、舆论宣传组

   长:赵兰霞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员:王万松  田庄乡司法所所长

          党群业  田庄乡文化站站长

工作人员:乡政府办公室人员1人,干部职工3人,各村村委1人。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统一口径,做好群体性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正确引导舆论。

5、机动应急组

   长:刘圣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人员:乡政府2人,各村村委1人,民兵若干名

工作职责:就地备勤应急,一旦接到命令立即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6、医疗救助组

   长:王  涛  党委副书记

长:孙技伟  田庄卫生院院长

工作人员: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政府2人。

医疗救济组工作由田庄卫生院孙技伟负责安排。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救和医治受伤人员;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参加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各村、乡直单位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同作战。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案件报警

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时,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事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重特大事件的情况向乡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或向110报警。

(二)处置程序

1、各村委、有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事发地村屯或单位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况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设备,防止事态扩大。

2、乡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或成员接到报告(报警)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长或指挥长,由总指挥长或指挥长按预案要求组成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现场处置指挥长根据乡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和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及事件性质,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发出有关紧急处置命令;确定现场舆论宣传口径和内容。相关的指挥成员要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共同研究对策,确定控制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并开展组织指挥工作。

3、事件发生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处置队伍进入事件处置现场。

4、处置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现场指挥长的统一指挥,采取必要措施,按各自分工展开处置等工作。科甲边防派出所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决定和请示上级批准,可依法行使下列手段和措施:(1)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2)依法采取紧急管制和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3)保护党政军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4)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5)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5、现场处置指挥部确认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要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下达处置结束命令。

(三)善后处置

1、调查处置。各有关村屯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反复的不稳定因素,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参与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并兑现处置过程中对群众做出的承诺事项。

2、依法查处。对群体性事件中为首的骨干分子、积极参与人员、一般盲从以及敌对分子,有关部门应区别对待,依法查处,并以此教育干部群众。

3、总结评估。(1)群体性事件态势平息后,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由办公室组织有关村屯、乡直单位人员对事件开展调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善后处理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事件调查报告报乡党委、政府和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实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处置突发性事件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预警机制。一是乡、村、屯(组)三级要确定情报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纠纷动态。二是各村每半个月应对辖区内的治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其结果书面报乡维稳办;每半个月要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研究,明确化解处置措施,明确处置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分别报乡综治办和乡维稳办备案。三是对掌握的矛盾纠纷要安排责任人迅速做好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各村屯、各单位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一是在现场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必须服从指挥员的调遣。二是在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没有指挥员的同意,不得动用警械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三是注意自身安全。

(四)对事件性质和经济损失要实事求是地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事件处置应讲究方式和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用公开宣传、政策攻心,个别训诫、控制重点,分化瓦解、孤立少数,亲友规劝、争取多数,恩威并重、软硬兼施,集结警力、适时抓捕、依法严惩等有效方法控制事态,避免采用蛮干粗暴的方式方法。

(六)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的场所、人员、车辆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事件处置的有关费用由事件当事人或事件单位承担,数额过大时,报县财政给予必要补贴。

(八)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