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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3-00008 主题分类:2023年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7-28 关键词:
关于规范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安全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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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
建议人
马俊宇
标题
关于规范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安全问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为了群众人身安全,建议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针对电动车占道行驶及违章行驶加强管理和宣传,以免造成伤亡。具体进 议如下:

1.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 道路上,应当靠行车道右侧行驶。

2.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 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 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 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性,打转向灯或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 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超越的车辆行驶。


承办单位
叶县公安局叶县公安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尊敬的马俊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交通违法成本较低、管理难度较大等原因,电动车交通违法屡见不鲜,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也影响着道路通行秩序和城市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叶县公安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集中治理

针对城区道路电动车出行特点,持续在城区主次干道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处教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2023年以来,交警大队查处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违法行为2万余起,通过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查处劝纠,规范了非机动车交通秩序。

二、加强宣传教育

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主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国省干道、乡镇集市、客运企业、学校、广场等处,利用违法处罚、事故处理和基层交警中队等窗口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公众号和微信公众号等,适时宣传报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陋习,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扩大了社会宣传面和影响力。2023年以来,共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310余篇,新浪微博发布文章600余篇,开展进学校宣传活动7次,进农村宣传31次,进企业17次,制作宣传展板25余块,发放宣传彩页3万余份。

三、加强科技应用

交警大队新建一批智能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设备曝光设备,在城区主要路口实时曝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规范交通出行习惯,有效遏制闯红灯现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城区文化路与昆阳大道、广安大道两处红绿灯曝光设备已升级改造完成,已投入使用。

四、加强车辆管理

近年来,我县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取得了不小成效,对于道路交通管理和保护驾驶人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今后我局将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积极引导广大电动车车主,参与物联网实名登记制度,加强电动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支持、理解和帮助,我们将把您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推动叶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推进新时代叶县公安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