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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8-00017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叶政办〔2018〕23号 发布日期:2018-05-08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城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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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城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8日

 

叶县城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更新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要求,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的和意义

土地基准地价是反映一个地区土地价格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的重要依据。开展土地级别范围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合理评估确定土地价格,充分发挥地价的杠杆调控作用,对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滋生腐败,促进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保持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合理利用土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范围

依据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镇发展实际情况,本次我县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和更新划定范围为:县城区、任店镇、廉村镇、仙台镇、叶邑镇、保安镇、常村镇、辛店镇,以及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等城镇建设规划覆盖区域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三、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目标

(一)根据经济社会自然概况和土地市场情况,分用途评定和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

(二)分级别评定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及其它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

(三)建立标准宗地地价及修正体系。

(四)制作地价样点图、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

(五)完成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四、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4月30日前)。成立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组和技术组成员,落实项目经费。确定项目技术合作单位、业务培训等。

(二)外业资料调查收集阶段(2018年5月15日前)。主要收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所需的基础必备图件(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路网规划等);城镇商业、服务业及其它产业的用地效益资料,交通、环境、规划、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料,以及土地征用、土地交易、土地转让、房屋出租、房屋交易等资料。

(三)土地定级估价内业处理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将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检验,形成成果。

(四)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论证(2018年6月底前)。征询领导、专家对我县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地单位等人员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结合实际进行修改。

(五)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验收阶段(2018年7月)。向省国土厅申请地价更新成果验收,并根据省厅验收专家组意见及时补充完善。

(六)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阶段(2018年8月)。按照基准地价公示相关规定,将验收后的地价更新成果上报县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省级备案(2018年9月)。在基准地价调整完成后,及时更新成果,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教体、民政、财政、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统计、物价、电业等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二)明确责任。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涉及面广,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我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审查工作方案及技术方案,协调处理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成果论证、听证和验收等。办公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具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指导协调我县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开展。各部门明确一名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与项目技术合作单位配合开展外业调查工作。技术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合作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次更新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及成果论证、听证、验收的相关工作。

(三)科学管理。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要充分运用已成熟的技术和应用软件,建立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体系,推进基准地价体系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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