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国家、省、市、县各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量,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叶县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召 集 人:李鹏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耀武(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马 晓(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井慧涛(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郝中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辛小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岳中华(县法院副院长)
刘恩玲(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效会(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建波(县教体局局长)
韩向东(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华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
叶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春生(县人社局局长)
何宏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徐国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磊(县水利局局长)
兰世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炳前(县卫健委副主任)
贾俊杰(县扶贫办主任)
李耀云(县环保局局长)
张青民(县税务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井慧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住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暑,统筹协调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分解落实审计整改任条,督促查亩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追责间责,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行动同向、步调统一、成果共享的审计整改“一盘棋”工作机制。
(二)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和工作需要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执行。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向联席会议及时报告落实结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及其公室决定部暑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程序
1.确定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征集联席会议议题,认真研究,拟出联席会议议题报送召集人(副召集人)审批,确定联席会议议题。
2.召开会议。议题确定后,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召开联席会议。
3.责任落实。联席会议根据职责分解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决定审计整改追责问责等重要事项。
4.印发执行。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决定编写纪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执行。
5.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议定事顶的督促落实,撰写综合报告,将落实结果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四)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2.联席会议成员及列席人员应当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成员不能参加会议,向召集人(副召集人)请假。相关列席人员请假,本人需说明请假的具体事由,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召集人(副召集人)报告。
3.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摘抄、复印、留存、外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与无关人员交流正在办理或者尚未公开的重要事项,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4.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督促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全面、准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做出分析判断,讲真话、报实情,敢于反映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口大气粗、推诿扯皮。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