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2〕197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叶县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华(副县长)
刘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成 员:康宏亮(县法院副院长)
张华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华奎(县公安局纪检书记)
王香花(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宏升(县农业局局长)
樊 铮(县审计局局长)
韩广辉(县人行行长)
赵国营(县农行行长)
贾宏伟(县农信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局,王香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叶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