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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叶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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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1319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批转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叶县2013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联合拟定的《叶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415

 

叶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13415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2013年全县地质灾害预防的主要区域

    今年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是: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引起的房屋倒塌、道路受阻等地质灾害。

(一)滑坡:主要位于辛店镇桐树庄村三岔口组。该区段上部为村民耕地,土质疏松,坡度陡峭,下部为村民居住房屋,如遇降雨,极易形成滑坡,危及坡下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泥石流:主要位于保安镇柳树沟水库溢洪道一侧山体中。该区段因洪水冲刷造成滑坡,滑坡面积1500平方米,已有部分泥石流冲向下游河道。下游河道两侧为柳树沟居民,若再遇暴雨形成泥石流,将危及下游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地面塌陷:主要位于遵化店镇洛叶路口北200G311徐西线G300K432+300M处。由于沙河河道紧邻公路,加上此区段的非法采砂,造成公路下空,如遇洪水将严重影响公路安全。

    除上述3个重点防灾区段外,沙河、澧河、灰河、甘江河等沿岸堤段,由于受河水长期冲刷,部分区段已呈现陡峭之势,辛店镇、保安镇、夏李乡、常村镇等山区乡(镇)部分地区因山体松动、植被减少,如遇大量降雨,极有可能引起崩塌或泥石流,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措施

(一)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并落实到位。各乡(镇)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逐一登记、建卡,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各村组、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要尽快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灾措施落实,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乡(镇)应根据灾情大小,在第一时间汇报给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的同时,应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搞好动态监测,建立群防制度。汛期将至,各乡(镇)主要领导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旅游景区(点)、交通沿线和库区进行动态巡查。巡查重点是: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防灾避灾措施等。

(四)加大投入力度,健全规划体系。各乡(镇)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快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进度,力争早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体系。

(五)做好预测预报。依据各灾害点的检测情况和当地气象、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产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各乡(镇)要做好临灾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发布。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和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意识,增强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加强监督管理,减少灾害发生。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为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今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前,必须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编制策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也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组织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24小时轮流值班。各乡(镇)要将本辖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值班电话,于201361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代强(副县长)

副组长:贾松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侯学义(县教体局副局长)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荣全德(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老龄委副主任)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中辉(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朱春生(县环保局局长)

        刘德汉(县住建局局长)

        万昆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留套(县水利局局长)

        李国琦(县林业局局长)

        李炳前(县安监局局长)

        王梅英(县气象局局长)

        丁长秀(县联通公司经理)

  佳(县移动公司经理)

刘自力(县电信公司经理)

杨海玉(遵化店镇镇长)

        赵春晓(辛店镇镇长)

        顾东辉(夏李乡乡长)

马向阳(保安镇镇长)       

          方(常村镇镇长)

郝中伟(城关乡乡长)

兰建伟(龚店乡乡长)

刘国平(田庄乡乡长)

张跃民(叶邑镇镇长)

张立辉(任店镇镇长)

艾玉玺(马庄乡乡长)

樊亚杰(洪庄杨乡乡长)

汪柯念(邓李乡乡长)

张建召(廉村镇镇长)

李向伟(水寨乡乡长)

程惠香(仙台镇镇长)

付水生(龙泉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王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6116618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