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3〕8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制订2013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叶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办法》(叶政〔2012〕44号印发)规定,现就制订2013年度责任目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度目标制订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乡(镇)的目标制订
各乡(镇)政府参照2013年度目标管理体系(详见附件1)拟定本乡(镇)2013年度责任目标(方案),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改委、县统计局等部门对各乡(镇)责任目标进行综合协调,并将协调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三、县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目标的制订
县直单位的目标体系,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承担市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二是重点工作目标。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县政府2013年度重点经济工作和主要工作部署,确定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三是日常工作目标。主要是围绕如何履行职责,如何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安排本单位年度主要业务工作。四是共性目标(廉政建设等)。由县政府办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制订共性目标。商业银行的目标应包括新增贷款、新增存款、不良贷款率、落实各项内控规定等内容。
四、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目标内容设置要言简意赅,严格控制目标数量;业务工作能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无法量化的,应尽可能提出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要求。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提出本单位责任目标建议方案的同时,还要提出并报送各乡(镇)所承担的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责任目标建议方案,对各乡(镇)提出的责任目标,要充分考虑各乡(镇)此项工作的现状、基础和优劣势条件,力求客观准确。
(三)各乡(镇)、各部门在3月28日前将责任目标建议方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目标科321房间(含电子文档,可发电子信箱yxmbk8056415@163.com)。县政府办公室综合汇总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下达责任目标。
2013年的责任目标制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抓紧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目标制定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宜,可与县政府办公室目标科联系。电话:8056415。
附件:1.全县实行目标管理的单位
2.乡镇目标体系
2013年3月20 日
附件1
全县实行目标管理的单位
一、乡(镇)(18个)
昆阳镇 任店镇 保安镇 仙台镇 遵化店镇 叶邑镇
常村镇 廉村镇 辛店镇 城关乡 夏李乡 洪庄杨乡
邓李乡 龙泉乡 田庄乡 马庄乡 龚店乡 水寨乡
二、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74个)
发改委 物价局 教体局 科技局 计生委 法制办
公安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人社局 交通局 住建局
农业局 蔬菜办 林业局 水利局 卫生局 统计局
文化(旅游)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司法局 环保局
粮食局 信访局 商务局 宗教局 农机局 畜牧局
广电局 档案局 招商局 安监局 公路局 移民局
城管局 烟办室 扶贫办 房管局 史志办 协调办
爱卫办 残 联 供销社 工信局 人防办 人 行
农 行 农发行 中 行 建 行 信用联社 财险公司
寿险公司 工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盐业局 质监局
药监局 社保局 电业局 国土局 气象局 邮政局
文明办 市场发展中心 综合执法局 联通公司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商业总公司 行政服务中心 烟草公司
附件2
2013年度乡(镇)目标体系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 万元,增长 %。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万元,增长 %;
规模以下工业产值 万元,增长 %。
2、财政总收入 万元,增长 %。
3、非公有制经济实缴税金 万元,增长 %,其中,新上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个。
4、新增蔬菜面积 亩,新建大棚 座。
5、食用菌栽培 万袋。
6、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 个,完成与县政府签订《畜牧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7、烟叶种植面积 亩。
二、投资、消费目标
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增长 %,其中,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 万元,增长 %。
9、完成县政府确定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一、二、三批示范社区建设规模分别达到200户、150户、100户以上,重点示范社区达到600户以上,促进迁新拆旧,加大复耕力度。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
11、引用外资 万元, 万元以上的项目 个。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2、农民人均粮食产量 斤,增长 %。
13、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增长 %。
14、提高养老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15、搞好救灾救济、五保、低保及大病救助等工作。
16、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7、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全年火化率达到80%以上,公墓建成率100%,启用率达40%以上;
18、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传染病防治工作。
19、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沼气池建设任务。
20、完成 户数字电视安装任务。
21、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2、完成县政府确定的“质量兴县”目标任务。
23、完成县政府确定的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24、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
2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26、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7、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完成与县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8、完成县政府确定的林业发展目标任务。
29、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0、做好农业科技工作。
31、认真做好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
32、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校车治理成果,确保中小学生安全。
33、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上级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 %,息访息诉率达到 %,不发生因工作失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上访事项,不发生在京、省、市影响较大的恶性上访事件。
38、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无重特大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发生。
39、完成县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
40、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41、完成县政府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42、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上报目标任务。
43、认真落实移民政策,做好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发展等工作任务。
44、做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生产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4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 个、文明村 个和文明户 户。
说明:各乡(镇)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可增加新的目标内容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