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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ywzx-2015-00170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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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2015〕32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14日


叶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公路路域环境,进一步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G311徐西线(韩庄桥至鲁山交界)、S103许南路(东环路北高速桥至方城交界)、S234平桐路(任店秋河至舞钢交界)、S241时南线(东环路至舞阳交界)、S330逍白线(仙台镇至方城拐河交界)以及全县所有县道。道路两侧控制区范围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


二、整治内容


(一)清理道路两侧砂堆、垃圾堆、灰堆、渣堆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堆积物。


(二)拆除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的各类临时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三)取缔道路两侧废旧物品收购点、汽车拆解市场、机动车维修点和加水洗车点;规范影响公路通行的集贸市场。


(四)规范道路两侧各类广告牌匾、灯箱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标识标牌。


(五)清理道路两侧擅自开辟的菜园。


(六)整治公路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


三、责任分工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


(一)清理辖区公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砂堆、垃圾堆等各类堆积物和菜园;规范公路沿线的集贸市场;拆除私搭乱建的各类临时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取缔废旧物品收购点;整治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如许南路十里铺段、三常路口段等)环境,并实施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取缔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设置的洗车加水点;规范干线公路两侧各类广告牌匾、灯箱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标识标牌。


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三)拆除县道两侧各类广告牌匾、灯箱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标识标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取缔公路两侧汽车拆解市场;规范公路两侧个体工商户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行为。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8月14日开始,9月24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全面排查阶段(8月14日至8月20日)。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按照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深入一线,摸清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各单位排查摸底结果于8月20日前报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052761。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认真做好违法违规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员其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自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机械集中进行拆除清理。各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要定期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三)巩固提高、建立机制阶段(9月11日至9月24日)。第二阶段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看”,落实人员,分段包干,做到层层把关,严防死守,对前期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特别是防止乱建、乱占、乱堆、乱放等现象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到位。同时,要积极探索公路环境治理措施和办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提升我县对外形象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目的。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整治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公共事件。要统筹推进、周密安排,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重点路段和对象,准备要足、计划要细、力度要大,确保一次性成功,决不能形成“拉锯战”,更不能半途而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本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把整治要求宣传到公路沿线每一户、每个人,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四)巩固成果,形成长效。要探索建立公路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路域环境整治成果,完善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落实日常监管和常态执法,努力构建“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常态机制。



附件:叶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叶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德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代强(副县长)


李红民(副县长)


李根太(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陶诚(县工信局局长)


赵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宏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增豪(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牛聚山(县公路局局长)


张新国(县城管局局长)


张爱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元勋(县信访局局长)


李海芳(县安监局党组书记)


樊亚杰(盐都街道办事处筹备处主任)


郝中伟(城关乡党委书记)


樊振伟(昆阳镇镇长)


汪柯念(邓李乡乡长)


郭  方(常村镇镇长)


李向伟(龚店乡乡长)


张建召(洪庄杨乡乡长)


艾玉玺(马庄乡乡长)


程惠香(仙台镇镇长)


马向阳(保安镇镇长)


李记刚(任店镇镇长)


张斌延(水寨乡乡长)


王  森(田庄乡乡长)


程英豪(叶邑镇镇长)


徐  亮(夏李乡乡长)


王志远(龙泉乡乡长)


王小红(廉村镇镇长)


姜合强(辛店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路局,李耀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聚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