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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25-00009 主题分类:规划公示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1-10 关键词:
关于《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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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日,叶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规划用地位置及规划总用地面积

规划风力发电机组地块分布于叶县龚店镇、廉村镇、邓李乡、水寨乡境内,共15个规划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7140.00平方米,单个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76.00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NL01、NL02、NL03、NL04、NL05、NL06、NL07、NL08、NL09、NL10、NL11、NL12、NL13、NL14、NL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

NL01—NL15地块指标均为:

1.容积率:不小于0.8;

2.建(构)筑物高度:不大于300米。

四、航空标识

1、风力发电机组被确定为航空障碍物时,应对其加以标识。

2、除经民航管理部门许可采用其他标识方式外,风力发电机组的叶片、机舱和塔筒上部2/3的部分宜涂成白色。

3、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下需要进行障碍物标识时,应在发电机机舱上设置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并应能使从任何方向接近的航空器都能不被遮挡地看到。

五、其他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2、地块建设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地面植被,以及生产路、排水沟和坑塘等原有农业设施。

3、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中心与公路、铁路、机场、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天然气石油管线等设施的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叶轮半径之和的1.5倍。

4、规划地块以风机为中心,半径300米范围内不宜规划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对环境要求高的功能区;

5、规划地块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

6、各风机基础设计时应有地质资料,确保风机整体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做好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9日

详见附图:

1.风机点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图则

经办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魏庚旭

咨询电话:3310852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