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某不服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叶政复终〔2021〕1号
申 请 人:钟某某 男 汉族 1989年10月出生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五环国际
被 申请 人: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叶县九龙路276号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行政不作为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1年1月11日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行政复议案件。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