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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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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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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司法局关于叶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达标单位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乡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叶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叶县司法局关于转发《中共平顶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平司文〔2022〕121号)》(叶司文〔2022〕123号)文件要求,全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工作组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对全县15个乡镇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听取乡镇工作汇报,实地检查评估验收,通过现场打分,我县15个乡镇总分值均在85分以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达到合格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叶县司法局反映。
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2023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375-805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