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常村镇拟建实验学校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 示
《叶县常村镇拟建实验学校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通过 ,现将相关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
该地块位于叶县常村镇新建路(S330)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东至常村镇澧苑小区、西至规划经五路、南至新建路(S330)、北至规划纬二路。
二、地块性质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和水域(E1)。
三、地块主要控制指标
1、A-1-01地块(G2):
用地面积:2246.15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90%。
2、A-1-02地块(A33):
用地面积:32930.4平方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容 积 率:不大于0.8;
绿 地 率:不小于35%;
建筑限高:24米。
3、A-1-03地块(G1):
用地面积:1944.26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4、A-1-04地块(E1):
用地面积:1956.54平方米。
5、A-1-05地块(G1):
用地面积:2101.68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70%。
6、A-1-06地块(A33):
用地面积:28443.91平方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容 积 率:不大于0.8;
绿 地 率:不小于35%;
建筑限高:24米。
7、A-1-07地块(G2):
用地面积:388.01平方米;
绿 地 率:不小于90%。
四、其他要求
1、建筑退界:建筑东退征地边线不小于米 6米,西退经五路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南退新建路(S330)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北退纬二路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
地块内多层建筑主要朝向退地块边界不小于10米,次要朝向退地块边界不小于8米,低层建筑主要朝向退地块边界不小于8米,次要朝向退地块边界不小于6米。
地下建筑物的最小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不得小于5米
2、出入口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南、西、北向。
3、配套市政公用设施:A-1-02和A-1-06地块机动车停车位按照5.0车位/百师生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70车位/百师生配建,并分别配建一处配电室,配电室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其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详见:规划界定图、现状图、用地规划图、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常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姚恒军
咨询电话:13569580538
备注:若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常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常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