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莅临叶县,对叶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考核组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叶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向考核组做一汇报:
2017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心、支持、指导下,叶县政府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刚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条主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事项、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流程,县政府自2017年以来先后梳理了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职权事项和强力规范行政审批终结服务事项,县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等。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叶政〔2017〕22号)(叶政〔2017〕38号)(叶政办〔2017〕67号)取消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11项,取消行政处罚职权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1项,清理各类证明90项。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6年9月,叶县制定了《叶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办法》(叶政办〔2016〕43号),来规范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2017年11月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两单”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印发《叶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叶政〔2017〕39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叶县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扩大县财政预算公开范围,县级81家预算部门实现了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信息,在人代会批复后20日内,将财政预算及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公开至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深化商事改革,推进政务诚信。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成立叶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对企业经常异常的名单进行列入和移除,并实现县级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定期向市信用办报送相关信息,累计推送信息3444条。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2017年3月,叶县政府印发《叶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叶政〔2017〕10号),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决策,都严格履行公众参加、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决定、决策后评价等决策程序,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以文件形式将制度程序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叶县政府继续履行与平顶山市倚天剑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凡涉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会议,均邀请律所参加或由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行政复议或诉讼过程中重大疑难案件,征询律所意见,由律所提供法律意见和相关司法判例,切实预防法律风险和诉讼风险。
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强化工作推进机制。为搞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2017年6月,叶县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叶政办〔2017〕25号),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2017年7月,组织召开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经验交流会,推荐县食药监局、县国土资源局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2017年11月,对县直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制作了叶县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通过业务指导、观摩交流、督促帮扶,不断营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为指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17年6月,叶县政府组织开展了执法培训学习活动,就行政指导与执法业务如何结合进行了详细讲解。2017年8月,叶县对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全县的行政指导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公布了一批优秀行政指导案卷。指导、督促县直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探索性地选择部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事项作为推行行政指导的突破口,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形象。
(三)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结合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特点,2017年7月叶县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叶政法制〔2017〕5号),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了县直各执法部门行政调解人员名单。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调解联络机制的通知》(叶政法制〔2017〕12号),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调解室,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积极推行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制定《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叶法政领〔2017〕2号),明确了在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中采取互联网方式解决行政执法的规范问题、效率问题以及信息共享问题。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我县一直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的方法,各单位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执法公示制度等流程、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和执法动态等公布在网站。
(五)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为积极推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叶县县政府印发《2017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叶政办〔2017〕25号),将县食药监局确定为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进行重点培育,对县食药监局竞选全省优秀执法单位进行多方指导,并组织专人对县食药监局进行专门执法培训,县食药监局被评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2017年9月叶县政府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具有行政执法法主体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正当程序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执法风险和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培训,随后对参与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所有持证上岗的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培训,全员参加考核,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到100%,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2017年 8月,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根据集中评查情况来看,各有关执法部门均能做到行政执法主体适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严格落实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执行了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产依法处理等规定。县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34件,县政府法制办依法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登记备案。
(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列入日常工作。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调取相关案卷,分析问题成因,告知改正方式和措施,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7年度,叶县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件。在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前均按规定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遵守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按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上报县政府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3件,由县政府法制办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2017年工作安排,叶县对涉及“放管服”改革在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清理因“放管服”改革而与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对2015年12月31日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就清理结果印发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叶政〔2017〕30号)对全县进行了公布。其中,决定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60件,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予以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5件。
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叶县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试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点管理,深入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叶县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栏,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晰了权责清单的调整情形和调整程序,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变更情况。县政府网站上还开设有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安全生产,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叶县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机制,并在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
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叶县政府于2015年4月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负责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系统办公资源网站建设,除构架硬件设施外,还对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等平台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印发《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通知》(叶政办〔2015〕51号),深入推进我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助通道、探索建立网络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问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为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为全县机关、组织、事业单位等权力运行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监督投诉渠道等政务的公开透明化运作确定依据,2017年6月,叶县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公开的内容、形式等确立了行之有效的制度。
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叶县政府于2017年10月成立了叶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叶政文〔2017〕131号),在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长效机制。在2017年度,县政府组织的目标责任考核中,明确将完成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纷纷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复议机构建设。配备复议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2人),每年8万元的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以内部文件形式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接待、案件调查、办理行政复议程序、案卷归档等程序的制度规定,做到各项程序均有制度规定。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向群众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投诉;通过审查受理,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案件审理,树立执法权威;通过出庭应诉,深化复议影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四是按照统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要求的统计工作,统计叶县区域内案件数量及时上报,分析全年复议案件情况,制作分析报告并上报市、县政府。2017年度,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起,受理6起、不予受理2起。撤回复议申请1起,撤销1起,维持1起,确认违法1起,责令限期履行2起。
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叶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14起。一审已结14起,其中撤诉3起、驳回起诉6起、驳回诉讼请求4起、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起。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认真对待,积极派人出庭应诉答辩。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豫依法行政〔2015〕2号),叶县政府及其部门的案件中,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记录。行政案件代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法律知识,运用逻辑思维,既最大限度维护县政府形象,又把代理案件的过程作为宣传法律、宣传政策的过程。
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叶县十八个乡镇、五百三十二个村已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交调委行业专业调委会已成立,各级调委会均配备3名义上工作人员。县级调委会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挂牌成立,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2017年,县政府各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传月”、“6.26禁毒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在县政府门前道路两侧、县人口文化广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转发了《平顶山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实施意见》(叶治县〔2017〕4号),切实履行执法普法的职责。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为加强领导学法用法的态势,叶县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叶治县办〔2017〕3号),在县委组织部和叶县党校组织的基层干部培训和乡科技干部培训中,均对参会人员进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行党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等法治培训。在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特别邀请北京朗仕律师事务所征收拆迁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达讲述《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破解征收拆迁难题》等,通过大型法法律实务讲座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7年度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由李鹏鹏常务副县长带领并主持参会人员学了《审计法》《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平顶山市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信法、用法的工作格局。
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推进机制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2017年7月,叶县政府先后下发《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负责同志的通知》《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叶政文〔2017〕106号)将叶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随后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讨论《叶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草案),要求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调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2017度,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将2016年度和2017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向常委会汇报,由县政府向县党委、县人大和市政府就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将报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2017年6月县政府印发了《2017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叶政法制〔2017〕2号),提出切实可行的全年工作计划,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努力提升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法制化水平。2017年9月,经多次研究讨论,叶县县委 叶县政府印发了《叶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叶县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由党政机关负责人亲自主抓落实,切实为全县法治化进程提供保障。
(三)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2016年底,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县进行年终工作考评,由法制办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通过考评,评选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2017年,叶县确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通过对示范单位制度体系、政务决策能力、服务型执法建设等先进措施的学习和宣传,为全县依法行政树立榜样。重视法治信息促进并反映法治建设的功效,17年县政府法制办上报法治信息45篇,市法制网采纳36篇,省法制网采纳9篇。
2017年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明确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为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叶县在公正严明执法、推进服务型执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工作中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依法行政理念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有待完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新形势的执法工作要求,上述问题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速度和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叶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叶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