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俊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酒水串货问题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串货是企业特定的经销商在规定区域外销售产品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在产品销售的各个地区之间,某一区域经销商将本地区的产品销售到同一品牌其他地区经销商的经销区域内的行为。在市场监管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串货可能与假货、山寨货相提并论,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有的经销商挂着串货的名头,卖着假冒伪劣的商品,或者卖正品的同时混同卖假冒伪劣商品;二是对售卖的串货产品采取打磨商标、去掉标识或产品防伪码、更换外包装等措施,以防止供货厂商盘查到串货经销商。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酒水市场秩序监管,已采取以下措施遏制酒水市场乱象:开展《叶县“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在排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同时,加大力度排查酒水市场销售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商品溯源及商品打磨商标、去掉标识或产品防伪码、更换外包装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76家。检查中发现两起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叶县辛店镇君豪烟酒店销售的、由贵州赖世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赖茅”酒(产品标注“人民大会堂安全食品品牌峰会指定产品”),现场查获1瓶;二是河南粤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由遵义红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遵义红梁1935” 酒,现场查获4瓶,该酒包装印有遵义会议遗址图片及红五星标志,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与遵义会议及红军存在关联。针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厉打击此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针对提案建议,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强化监管:
1.强化源头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建立产品流向追溯系统,实现“一瓶一码”可溯源,实现产品流向“扫码可查、全程留痕”。
2.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专班,开展“酒水市场清源行动”,打击串货行为。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将串货违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联合惩戒。
3.加强社会共治:开通“串货举报专线”,(电话:0375-8062315),配套建立“举报-核查-反馈”闭环流程。联合行业协会制定《酒水流通防串货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建立内部窜货处罚制度,鼓励品牌方通过“区域价格联盟”合理管控市场价格。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跟踪提案落实情况,定期向您反馈工作进展。如有其他建议,欢迎随时沟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