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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8-00036 主题分类:以往年度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02-28 关键词:
2018年叶县环境保护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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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叶县环境保护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环境保护局7个内设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环境影响评价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污染防治股、环境监测科技标准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

3、承担落实县政府减排目标责任。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市、县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县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有关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为17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58人;现有在职人员174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认真开展“三堆”整治取缔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三同时”执行力达到100%;加强环境信访、应急能力建设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宣教、监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县划定工作;全力做好大气环境污染攻坚、水污染专项攻坚工作;严守土壤生态红线,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叶县环境保护局本级收入预算21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9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叶县环境保护局本级支出预算21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90.90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5.48万元,占45.10%;商品服务支出35.72万元,占1.6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02万元,占0.47%;项目支出1129.67万元,占52.77%,主要项目是: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视频会议室装备资金、叶县老年公寓空气监测站点周边排水改造工程、叶县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经费、2018年禁燃禁放工作经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路域环境整治经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家团队咨询服务、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140.90万元,支出总计2140.9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0.90万元,增长256.82%,我局承担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及环评等工作职能,2018年又兼顾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红线、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因此,增加了有关支出费用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70万元。相比2017年

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0.7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0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叶县环境保护局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7.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环境保护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