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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exian-2018-00042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叶政〔2018〕39号 发布日期:2018-08-20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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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通过梳理、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

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同时对取消的事项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附件:决定取消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8年8月20日

 

决定取消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取消审批后,县交通运输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2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农机管理局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县农机管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设立分公司备案

县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县工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县工商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3号)

取消该事项后,县工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5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县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县工商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