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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9-01 关键词:
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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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按照《平顶山市 2022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平营商20222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计划发布的具体事项

应发布招标计划的项目范围: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主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必须公开招

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

招标计划发布实施日期:2022年9月13日。

发布渠道:招标计划发布的主要渠道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dsggzycom/”,各行政监督部门也可在我县财政部门网站同步公示招标计划。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版块增加“招标计划”栏目,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栏目登入系统,根据提示进行填写,并在线发布。

发布内容:招标计划应包含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总投资额、招标时间等基本内容。为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概况并做好投标准备,招标计划发布的基本内容应尽可能准确完备。招标计划仅是投标人了解招标人招标项目安排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发布时限:为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概况并做好投标准备,招标计划的发布时间应尽可能提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在线发布招标

二、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要充分认识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重要作用。发布招标计划作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有助于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概况,提高外地企业在我招投标活动中的参与度,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

高度重视。招标人要认真梳理每年计划实施的招标项目,提前谋划,做好招标计划发布的准备工作。自2022年9月13日起,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先行在线发布招标计划,公示满30日后才能发布招标公告。

分工落实。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拓展交易平台功能,招标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督促,确保本部门监督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招标计划发布工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