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肖坤琦烈士的骨灰安葬仪式在叶县烈士陵园举行。
省消防救援总队二级专员申超,市委常委、秘书长赵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房国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姣峰,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王万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学义,副县长樊亚杰,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温卫杰,县政协副主席何宏伟,肖坤琦亲友以及生前所在单位,社会各界代表数百人前往吊唁。
肖坤琦烈士,男,汉族,1998年3月出生,河南叶县人,共青团员,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2023年1月入职平顶山市卫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2023年8月23日在营救落水孩童时壮烈牺牲。他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评选为2023年第三季度见义勇为勇士,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青年联合会追授“河南青年五四奖章”,被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追记二等功,被平顶山市政府追记个人二等功和追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被叶县政府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消防礼兵将肖坤琦烈士的遗像和骨灰送至礼台,全体人员以默哀、敬献鲜花、鞠躬的方式,深切缅怀烈士,祭奠忠魂。
仪式上,胡炜哲为烈士遗属颁发《烈士光荣证》;常姣峰宣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肖坤琦同志为烈士的批复》;樊亚杰主持仪式;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致悼词。
(李婉婷 李国宾 魏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