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决策部署,扩充我县保障性住房供给,合理盘活商品房存量资源,在摸清我县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的基础上,以合理价格收购符合条件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新青年、引进人才及中低收入工薪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人:秦晓东 电话:0375-3311176
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7月14日,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叶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叶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
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决策部署,扩充我县保障性住房供给,合理盘活商品房存量资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秉持“以需定购、适度收购”理念,通过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充实保障性住房房源,持续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体作用,在摸清我县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的基础上,以合理价格收购符合条件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新青年、引进人才及中低收入工薪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三、核心要求
(一)实施主体
由县政府依法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国有企业作为收购实施主体,按照市场化规则,规范开展房源收购、配售配租及后续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房源条件
收购房源需符合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要求,遵循“权属清晰、风险可控、配套适宜”原则。房屋权属无纠纷,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可正常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严格防范各类道德风险及政府隐性债务、国有企业经营风险;项目区位适宜,周边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能满足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求。房源户型面积结合保障需求合理确定,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在70至120平方米的范围内;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优先收购整栋、整单元未出售且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房源,提升管理效能。
(三)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坚持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原则,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四、实施流程
收购工作按照“征集房源、洽谈对接、需求确认、收购落地、配售配租、后期管理”的流程规范推进,各环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简化冗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一)房源征集
由房产事务中心部门牵头,组织收购主体发布房源征集信息,全面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房源及开发企业出售意愿。
(二)洽谈对接
收购主体结合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房源进行研判,与开发企业开展对接洽谈,明确收购意向及价格区间,签订意向协议。
(三)需求确认
1.收购后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主体及拟收购项目将拟收购项目的楼盘位置、户型、面积、价格等详细信息,发布配售公告,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需求群体进行公开认购。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和收购主体签订认购意向书(协议),锁定需求。
2.收购后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收购主体及拟收购项目将拟收购项目的楼盘位置、户型、面积、租金等详细信息,发布配租公告,摸清符合保障条件、有意向承租的需求群体数量。
(四)收购落地
在需求数量达到合理范围后,收购主体与开发企业依法办理收购手续,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确保房源合法合规交付。
(五)配售配租
完成收购后,及时启动配售或配租工作,严格按照保障对象认定标准,规范办理相关手续,保障符合条件的群体顺利入住。
(六)后期管理
收购主体负责做好房源后续维护、日常管理及相关回购工作,保障房屋质量和居住环境,提升保障对象居住体验。
五、支持政策
(一)金融支持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大对收购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收购主体提供合规、便捷的金融服务,保障收购资金足额到位。
(二)财税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保障性住房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收购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三)房源统筹
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对于交付后一个月内未能配售完毕的房源,可按程序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提供配租住房保障,根据配售工作情况,租赁期满后可再用作配售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我县人才工作需要可优先用作人才公寓。
六、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调
县政府统筹推进全县收购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房源审核、产权登记、税费缴纳、租金核定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科学推进
动态摸排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财政承载能力,科学制定收购计划,加强前期调研和风险评估,建立公平透明的分配机制,保障住房资源精准供给。
(三)严格监管
加强对收购主体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规范收购流程和资金使用,收购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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