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我县整县延包试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们起草了《叶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人:焦海涛 联系电话:15237585377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3日,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4月23日
叶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的批复》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把握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主线,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意、稳定优先、稳妥推进原则,以“大稳定、小调整”为核心,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平稳有序延包,筑牢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基,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稳定为主原则。用好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户为单位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从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时间点起,再延长承包期30年。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严禁擅自打破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不得打乱重分,不得搞平均承包,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财产权益。
2.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延包工作的每一个程序都合法合规,操作过程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3.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全面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农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因地制宜探索延包具体路径和办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采取强迫手段,确保农民能够自主、自愿地参与到延包工作中。
4.问题导向原则。积极稳妥、精准施策化解农户无地少地、历史遗留及权属纠纷等各类问题,健全基层矛盾源头排查、就地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程风险可控、平稳有序,保障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工作程序
(一)成立机构(5月底前)
构建“县指导、乡统筹、村落实、第三方技术支撑”的四方联动工作体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成立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延包工作。
(二)摸底核实(7月底前)
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其他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地不漏块”的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机动地、新增耕地情况,公职人员、进城落户农民、出嫁女等群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情况,整户消亡、分户合户情况,存在的纠纷矛盾、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农户延包意愿等。涉及承包地权属、耕地认定有争议的,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制定方案(8月底前)
由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延包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延包各类问题处置意见及本村(组)具体情况。方案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在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主持召开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依法对村(组)延包方案作出决定。村(组)延包方案涉及承包地调整的,应当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农村部门批准。
(四)开展调查(9月底前)
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根据延包方案,结合摸底核实情况,对界址、承包方信息有变化的承包地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承包地块示意图、延包数据库、地籍调查表等调查成果。
(五)审核公示(10月底前)
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对调查成果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直至无异议。
(六)签订合同(11月底前)
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等,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在线签订承包合同和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如有特殊情况,可导出电子合同并打印成纸质合同进行线下签订,并扫描上传至网签系统。
(七)完善证书(12月底前)
县农业农村部门采用在线传输等方式及时将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共享给县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开展不动产登记。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承包合同在登记簿上作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发包方名称发生变化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作相应变更后,可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备注栏、附记栏中注记,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个别调地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承包合同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不动产登记后,及时将登记信息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规范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与利用。
(八)资料归档(1月底前)
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延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县级档案部门负责延包档案工作的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延包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县、乡、村要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延包档案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利用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在摸底核实阶段之前进行户籍登记的可享有家庭成员权益,之后进行户籍登记的以户为单位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承包地登记颁证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将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司法、档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叶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试点工作。建立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矛盾调处组、资料归档组等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延包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二轮延包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各村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履职,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二轮延包工作。
(三)强化政策培训
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乡镇、村级工作人员及业务骨干,精准解读延包政策、操作流程、特殊情形处置办法,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延包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入户核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规范开展工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违规操作、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已有{{ totalCount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