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51461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5-11-06
信件标题:
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信件内容:
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是如何规定的?跨学区入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流程是什么?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11-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落实,一、招生区域:(一)乡镇(街道)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区域。1.乡镇(街道)农村公办小学。招生区域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依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2.乡镇公办初中。招生区域原则为本乡镇户籍的学生。(二)民办中小学招生区域,由县教体局政策法规股批复的招生范围确定。(三)县城建成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区域:1.县城建成区公办小学(1)叶县实验学校小学部。区域一:广安路以东、德化街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区域二: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九龙路以南、新文化路以北;区域三: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玄武大道以南、九龙路以北;区域四:皓兴锦绣佳苑小区、体委家属院。(2)叶县第二实验学校。区域一:广安路以东、叶公大道以西、玄武大道以南、九龙路以北;区域二:广安路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叶邓路以南、玄武大道以北;区域三:德化街以东、叶公大道以西、九龙路以南、叶廉路以北;区域四:刘庄村。(3)叶县第一小学。区域一:西城河以东、东城河以西、老文化路以南、东大街——西大街以北;区域二:生命通道以东、明清街以西、健康路以北、西大街以南;区域三:西菜园居委会。(4)叶县第二小学。区域一:明清街以东、东城河以西、东大街以南、健康路以北;区域二:东城河—自由路以西、健康路以南、火车站以北。(含潘寨村、南大桥村以及在此居委会区域内的购房户)。(5)叶县第三小学。区域一:沿河路以东、昆阳大道以西、统建路以南、老文化路以北;区域二:东城河以东、昆阳大道以西、老文化路以南、叶廉路以北;区域三:西李庄、马家菜园、刘圪垱、邱寨。(6)叶县第四小学。东城河—自由路以东、昆阳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南护城河以北。(7)叶县第五小学。区域一: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新文化路以南(不含皓兴锦绣佳苑小区)、叶廉路以北;区域二:户籍为东菜园的学生;区域三:昆阳大道以东、瓜果市场以西、叶廉路以南、叶舞路以北。(8)叶县第六小学。区域一:昆阳大道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南护城河以南、灰河以北;区域二:昆阳大道以东、广安路以西、叶舞路以南、南护城河以北;区域三:瓜果市场以东、老化肥厂院内路(怡园宾馆)以西、叶廉路以南、叶舞路以北;区域四:南护城河以南、昆阳大道以西、灰河以北;区域五:堰口村、火车站片区南街户口。(9)叶县第七小学。区域一:广安路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叶廉路以南、南护城河以北;区域二:老化肥厂院内路(怡园宾馆)以东、广安路以西、叶廉路以南、叶舞路以北;区域三:叶公大道以东、新文化路以南、叶舞路以北。(10)叶县第八小学。区域一:郑庄村、张庄村;区域二:叶公大道以东、新文化路以北(含企业员工子女)、叶邓路以南。(11)叶县第九小学。区域一:马家菜园——邱寨以东、昆阳大道以西、统建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不含马家菜园、刘圪垱、邱寨);区域二:昆阳大道以东、叶公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叶邓路以北;区域三:叶邓路以南、玄武大道以北、广安路以西。经商类、随迁子女类根据实际居住地,划分片区。2.县城建成区公办初中(1)昆阳中学。区域一:户籍在南关居委会、南大街居委会、程庄村、湾李村、李寨村、南大桥村、潘寨村、西菜园居委会、陈庄村、三里湾村、圪垱店村、大王庄村、聂楼村、沟王村、堰口村;区域二:叶廉路——东大街——西大街以南、县人民医院以东、灰河以北。(2)县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生。(3)九龙中学。区域一:户籍在西李庄居委会、邱寨村、北关居委会、北街居委会、东菜园居委会、焦庄村的学生;区域二:叶廉路—东大街—西大街以北、北环路以南。(4)昆北中学。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生。(5)盐都中学。户籍在郑庄村、草厂庾村、李村、胡村、余庄村、问村、孙湾村、典庄村、孟南村、孟北村、大南村、大北村、秦赵村、张圪垱村、杨庄村、堤郑村、韩奉村、刘庄村、卫庄村、程寨村、沟李村、徐庄村、张庄村。二、跨学区入学条件。跨学区入学以“房产、户籍、居住证、经商、务工” 为核心依据,需满足以下对应情形之一:1.片区内具有房产的子女:户口本,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近3个月以来的水电费等凭证;二手房要提供房产部门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过户手续或司法部门提供的公证书,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近3个月以来的水电费等凭证。2.片区内经商的子女:户口本,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能证明在此居住的近3个月以来的水电费等凭证。3.片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口本,居住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租住证明和能证明在此居住的近3个月以来的水电费等凭证。父母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劳动部门加盖公章的用工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保部门提供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加盖业务专用章及工资发放单。三、申请流程:第一阶段:政策宣传阶段(8月15日—8月17日)。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面、多层次宣传招生工作,要把招生方案张贴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第二阶段:报名阶段(8月23日前),线上报名阶段(8月18日—8月20日),现场报名阶段(8月21日—8月23日);第四阶段:新生报到(9月1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