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514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16-11-08
信件标题: 投诉城市小贩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道路通行
信件内容: 老文化路东城河桥头,小商小贩长期占道经营,摆摊摆到桥中央,每天都是定时严重堵车。严重影响周围通行和居民生活,希望能得到解决。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4-06 2022-04-28
回复内容: 经调查,该处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属实。县执法局第三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经调查后发现该处的小商小贩利用执法人员上、下班间隙从事占道经营。县执法局第三执法中队已依法对其下达了《执法监察意见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安排3名执法人员对此处进行蹲点执法,现已规范整治完毕,车辆通行顺畅。 您好,按照您说的情况是可以寄存的,如需代领请关注5月4日以后省厅出台的相关代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