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8798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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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2-03
信件标题:
关于叶县 兴隆寺 庙会期间 新年期间违规收取商贩摊位费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同志
今年新年位于叶县南部 旧县兴隆寺新年庙会期间 违规收取摊位费事宜,应作出表态。
庙会作为农村地区传统经济文化活动,不应向摊位商贩收取“地皮“费用,此项属于违规,
一百元钱一米长摊位这个事情如何表态?
群众反映是寺庙收取相应费用,具体收费组织是谁需要实际查证,但收费问题属实,
违规收费问题必须解决,请尽快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2-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在接到该反映问题之后,叶邑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村进行实地调查。经核实,叶邑镇南村集会每年大年初一至初五起会,属于农村群众常年自发形成的物资大会(集会),集会地涉及佛教活动场所一处——兴龙禅寺。通过进一步详细核实,在集会现场存在有群众自发性组织售卖产品、戏曲表演等情况,兴龙禅寺内宗教教职人员及常驻人员有15人,均未参与该反映人所述新年庙会期间违规收取摊位费事宜。叶邑镇政府与反映人进行沟通解释,目前,该反映人已对解释情况表示认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80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