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8128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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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2024-10-31
          
          
            信件标题:
            关于叶廉路(昆阳大道至广安大道段)停车位被占用问题
          
          
            信件内容:
            叶廉路是县区主干道之一,车辆行人众多。其中昆阳大道至广安大道段,居民多车辆多车位较少,但有部分沿街商户为方便经营用电动自行车、小三轮等占住车位,导致车位更加紧张,影响交通。还有个别非机动车长期停放,占用公共资源。
望政府能解决此问题,感谢政府。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1-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诉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非机动车辆进行了清理,并对周边违规占用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警告教育,现占用车位的非机动车辆已清理,停车位可以正常停放。下一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对未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纠、提醒,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准确把握道路管理与群众需求的平衡点,切实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649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