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7121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7-02
信件标题: 关于在叶县上和院住插班生去第六小学
信件内容: 我是叶县的一名普通农民,以前一直在外边工作,今年决定留在老家,毕竟上有老下有小的,在县城皓兴上和院买了一套房,和老婆在县城干活养家,买的也是第六小学的学区房,可是我们是插班生就不知道怎么才能进上学,去学校问学校说让去教育局,他们不当家,去教育局教育局说等通知,但不保证插班生一定能进,国家政府都鼓励农民进城,鼓励买房,可我们进城了,我们的孩子上不了学啊,别的地方插班生也是有政策的,希望领导解决我的孩子上学问题。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7-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根据《叶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叶义教招办〔2023〕1号)文件精神,该实施细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未涉及有关插班生政策。且至今,县教体局未接到上级有关插班生相关政策。待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制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内容,解答群众疑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