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7121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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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2024-07-02
          
          
            信件标题:
            关于在叶县上和院住插班生去第六小学
          
          
            信件内容:
            我是叶县的一名普通农民,以前一直在外边工作,今年决定留在老家,毕竟上有老下有小的,在县城皓兴上和院买了一套房,和老婆在县城干活养家,买的也是第六小学的学区房,可是我们是插班生就不知道怎么才能进上学,去学校问学校说让去教育局,他们不当家,去教育局教育局说等通知,但不保证插班生一定能进,国家政府都鼓励农民进城,鼓励买房,可我们进城了,我们的孩子上不了学啊,别的地方插班生也是有政策的,希望领导解决我的孩子上学问题。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7-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根据《叶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叶义教招办〔2023〕1号)文件精神,该实施细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未涉及有关插班生政策。且至今,县教体局未接到上级有关插班生相关政策。待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制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内容,解答群众疑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