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6944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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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6-14
信件标题:
聚龙佳苑小区无法办理房产证
信件内容:
我购买的叶县聚龙佳苑商品房,截止目前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后经多方联系,问题楼盘办公室说聚龙佳苑已经达到办证的条件,现在主要的原因就是税局对开发商实行限额开票的处罚,导致无法给我们开具发票,无法缴纳契税!你们给我回复的是开发商无法缴纳增值税,无法开票!!!那我想问一下,如果开发商一直无法缴纳税款,那我们是不是就无望办理房产证!!!你们现在约谈开发商他都不会去,那我们想找开发商岂不是更加困难!!!我感觉税局对他们实施税盘锁定、限制开票好像不是在处罚开发商,而是在帮助开发商不给我们开发票办房产证!!!最后苦的还是我们,我们找开发商找不到,找问题楼盘办说解决不了!找税局,他们也管不了!!!难道就没有一个能管的吗?就不能跳过开发商,走个“证缴分离”政策!或者我们直接垫付增值税,给我们开发票!!!每次需要帮助都是冠冕堂皇的回复,人家其他城市为啥都可以办理就咱们叶县不行呢!!!办个事难死了!!!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6-2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调查,该反映问题属实。该小区属于平顶山市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经税务系统查询,存在欠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是因为开发商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在持续约谈企业、追缴税款并进行强制处罚中,并不存在推诿情况,但是开发商拒不配合给工作带来难度,如有问题可随时拨打0375-6116900进行咨询反馈。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将继续加强税法宣传,杜绝此类情况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