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6839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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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5-31
信件标题:
聚龙佳苑房产证无法办理
信件内容:
我购买的叶县聚龙佳苑商品房,截止目前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后经多方联系,问题楼盘办公室说聚龙佳苑已经达到办证的条件,现在主要的原因就是税局对开发商实行限额开票的处罚,导致无法给我们开具发票,无法缴纳契税!我希望政府能给我们开通一条绿通道,办理房产证!!!希望政府帮帮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别让我们一辈子积蓄打水漂!!!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6-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到该反映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立即安排人员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反映人反映的聚龙佳苑开发商不开具发票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小区属于平顶山市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经税务系统查询,存在欠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于2023年5月及2024年3月下发《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并多次约谈企业,但该企业不积极清缴欠税。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避免税款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2024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对该企业限制其开具额度。2024年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通知纳税人到局约谈,该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场,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电话约谈企业,催缴欠税,企业以无资金为理由,拒绝清缴欠税;2024年4月16日对企业下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使用),实施强制扣缴程序,但由于该企业资金账户缺少资金,没有执行成功,欠税没有清缴完毕,暂继续对该企业限制其开具额度。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叶县税务局,一是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欠税进行追缴,督促企业提供清欠计划;二是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程序,保证税款入库后,依法解除其发票开具额度限制;三是待开发商可以开具发票时,将第一时间与反映人联系,协助发票开具相关事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927或0375-61169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