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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6506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04-25
信件标题: 房产证无法办理,开发商无法联系,公司消失
信件内容: 2016年和叶县新恒基签合同全款购买健康路的沿河公寓,至今迟迟不下房产证,后咨询经房地产管理局后,得知新恒基的房产烂尾,公司面临倒闭,找了两年都无法联系到开发商,因此希望政府能给予我们帮助,办理下房产证.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5-0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叶县沿河公寓位于叶县健康路中段南侧,由叶县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以下简称新恒基公司)。叶县沿河公寓使用土地面积1019.20㎡,土地证号叶国用(2013出)第1-17-005号,用途居住用地,已建成楼房1栋12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贰零壹叁第拾贰号,批准建设规模壹栋十二层,总面积7548.2平方米。2014年1月10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叶房预售证字第102号),面向社会销售。2016年9月20日,新恒基公司向原县房管局申请办理了2至12层住宅部分的初始(首次)登记,房产证号为叶16002331号。1层为商业,未办理初始(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因买卖商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叶县沿河公寓已办理初始(首次)登记,可正常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反映人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完税凭证等材料,与新恒基公司共同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县自然资源局承诺一般登记业务自受理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办结,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