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6032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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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4-01
信件标题:
关于叶县城区暖气接口费征收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们在叶县昆阳街道昆阳大道合众·叶城公馆购买一处新房,近期准备装修,今天向物业拿取房屋钥匙时。物业明确告知我们需要缴纳房屋暖气接口费用,并且言称如不缴纳暖气接口费将不给我们房屋钥匙。对于物业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另外关于缴纳暖气接口费用我感到困惑,"根据国家发改委在2001年下达的第585号文件《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暖气开口费已经取消,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这一费用原本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商在购买土地时已经缴纳,否则无法办理规划、立项手续。"因此,开发商无权向业主收取暖气接口费。此外,国务院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包括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请问,物业以业主不缴纳暖气接口费用为题拒绝交还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否违法?还有小区暖气接口费用是否收费合理?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4-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到该反映问题后,我中心与房产事务中心联系派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该小区物业不存在反映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后与反映人联系核实,反映人称是开发商的行为。我中心向反映人进行了解释,告知反映人如果对开发商方面存在质疑,可依据房屋购置合同的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