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5123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4-02-27
信件标题:
叶县辛店镇豫天燃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收燃气安装费
信件内容:
年前已反映过辛店镇豫天燃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收燃气安装费,且安装费涨价(3250元),你们也给出了答复http://www.yexian.gov.cn/contents/6487/44940.html,对于燃气公司年前工作繁忙不收燃气安装费可以理解。但是年后(2024年2月27号)又去问能否缴费安装时,依旧不收费,不安装,给出的理由是散户(因村集体安装时未通知到位,错过安装)单独安装成本高。
燃气设施早已铺设完毕,且当时让交了定金50元,燃气表也早已安装,剩下的只是从燃气表接入到燃气灶而已,并不存在所谓的安装成本高,如果说成本高,那么安装费3250元作为农村来说还不算高吗?。这期间跑去辛店镇问了豫天燃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不下十几次何时能够缴费安装,期间燃气安装费用也不停的上涨,每次都以各种理由不给缴费安装。难道因为是散户就一直不给缴费安装吗?,难道只顾涨价不顾群众的利益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协调尽快让缴费安装用上燃气。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3-1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辛店镇政府核实,西徐庄村村内低压工程已建设完毕,用户墙体设有预留口。对于用户反映燃气安装费用涨价,公司按照河南{2019}1131号文件规定建筑红线内设计材料监理人工等费用经第三方核算3220元/户,燃气公司目前执行标准为3250元/户(送灶具及防爆软管)或者2800元/户(不送灶具及防爆软管)。用户说交50元定金一事,辛店镇燃气服务站并不知情。由于刚过完年,各个服务站用户建房拆除管道较多,施工队伍力量有限,考虑到用户缴费后不能及时进行表后安装工程,不能保障用户正常用气,所以暂停进行报装业务。下一步,辛店镇政府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让用户知道关于表后收费与天然气使用制度与政策,并提高村民安全意识,减少燃气管道破坏情况的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84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