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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2068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3-27
信件标题: 应届高校毕业生没就业没升学、党组织关系已经转回来的情况下,党员档案被街道办事处拒收该怎么办?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22届高校毕业生,本人目前未就业未升学。在22年9月把党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回原户籍地,即叶县九龙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拒收我的党员档案,导致至今党员档案还在我自己手中。请问党员档案是否应该在党员手中保管,我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党员档案毕业后长时间在自己手中保管会对我以后工作转党员档案的时候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4-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到该反映问题后,九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现对相关问题子以说明:经调查,九龙街道办事处党建办没有拒收任何党员档案。如果出现党员档案没有保存在九龙街道党工委,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党员档案需要重新整理归档装订,需要经过党员本人同意后打开档案,如果党员不同意打开档案,就无法接收档案;二是打开档案后,里面缺少资料需要完善,出现党员拒不配合的情况,党建办需要求党员完善好资料后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到户籍所在地,应主动向户籍所在地党支部报到,本人携带党员档案到九龙街道接转组织关系。如果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把党员档案交到办事处,应向党建办说明情况。党员档案自行保管,如果因档案遗失无法转出组织关系,九龙街道无法负责。在今后的工作中,九龙街道党建办全体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高标准、严要求,按规定开展工作,为基层支部和党员同志做好服务,给居民带来不便之处,望居民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