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9723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8-30
信件标题:
美好生活家园物业不作为
信件内容:
我购买美好生活家园一期的房子,已按程序交房,并且交了300元电费,暂时没有装修打算。近期我想用作仓库存放物品,去物业要求开通用电照明,物业非让我办理装修手续才给通电,我觉得不合理,让前台找经理,经理让找楼管,联系了楼管,楼管说让问物业前台,就这样多次推诿不作为,我自己的房子,电费也已交,为什么不装修都不让用电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调查了解,业主不办理装修手续要求室内送电,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将不能正常监管,如出现违规装修物业无法约束整改。若业主临时查看室内电路水路,物业管理人员会陪同业主一起现场查看,待业主离开后将关闭水、电阀门。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因此业主不得将住宅改为仓库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