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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9638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8-26
信件标题: 关于叶县龙泉乡派出所办事民警不作为、懒政、怠政问题投诉
信件内容: 本人系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西慕庄村4组村民,现于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本人于今年2022年7月25号于户籍地所属派出所提出变更姓名申请,户籍民警需要本人所属片区管辖民警带本人去县公安局出具指掌纹对比报告,初始民警一再推辞,后经我投诉于7月29日带本人去县公安局进行了指掌纹对比,但当时民警以终端机器故障为由暂时无法出具报告未提供报告,让本人回去等待消息,本人于8月2日至5日多次致电联系民警询问报告是否已出具,均被民警以设备暂未修复好为由拒绝并让本人等消息,本人于8月6号动身前往苏州进行政府见习,8月6日至今,未收到任何关于民警通知 本人去派出所取最终报告的任何消息,办事民警从未主动联系本人,且已经明显出现推辞和不作为行为,故此进行投诉,本人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以前领一十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行使作为一名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希望领导能理解作为一名公民想要变更姓名的请求和心愿,请督促基层民警尽快接收本人变更姓名的申请,并尽快办理!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2022年7月25日,反映人到叶县龙泉乡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变更姓名业务,户籍室民警告知反映人变更姓名需要辖区包片民警带本人去县公安局做指掌纹比对。反映人找到辖区民警说明情况后,辖区民警因手头有案件正在办理,让反映人先回去等案件结束后再带他去县公安局做指掌纹比对。7月29日,辖区民警联系反映人后带他到县公安局做指掌纹比对,做完指掌纹比对后因县公安局终端系统故障无法出具报告书,民警告知反映人让其回去等消息,等终端系统修好后联系他。后龙泉乡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多次与县公安局联系,但终端系统一直未修好。期间,反映人打民警电话询问,民警告知其系统还没修好,修好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反映人。目前,龙泉乡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已联系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通知反映人前往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64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