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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8596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2-08-11
信件标题: 关于骑电车强制带头盔的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来信的阅读。我是平顶山叶县的一名公民,近日叶县开始要求电瓶车骑车佩戴头盔,我对此并无异议,但是一刀切管控所有私家电瓶车和共享电动车是否不妥?共享电车方便了人民的生活,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更便利的选择,但是目前我县共享电车普遍没有头盔,而我如果在街上累了随便扫一个电车回家,居然还要求我佩戴头盔,这是否过于苛责。举个例子我出门办事,结束之后发现一排排小黄车很方便,扫个车回家,这时候我被要求佩戴头盔,可是我出门也没有骑车计划,难道头盔随身携带吗?而且共享电车也没有头盔,这个责任应该归于谁呢?在无形之中剥夺了人们出行的一个选择,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总结一下我的请求:1.请求公示关于强制佩戴头盔的文件,我希望政府明确这件事后果,明确这个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还是行政建议。明确是否为强制。 2.当人们被拦下未佩戴头盔要求去签名的目的作用为何。 3.区分私家电瓶车和共享单车的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刀切行为不可取。并尽快落实共享单车负责方安装头盔。 再次感谢百忙之中您的理解,希望家园越来越好。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8-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了解,一、县公安局按照市公安局工作安排近期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目的是督促更多驾乘人员养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规范使用安全带行为习惯,有效减少和降低事故伤害。二、目前,县公安局对骑行人员佩戴头盔以教育警告为主,未进行实质性处罚,签名系对未佩戴头盔人员进行警告确认,目的是教育当事人出行佩戴安全头盔,保障其出行安全。三、关于共享单车普遍没有头盔的问题,县公安局已多次和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尽快配备头盔,保障骑行人员出行安全。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共同维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一盔一带,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驾驶员和乘坐人都要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头盔帽带。文明交通人人带头,带头落实“一盔一带”,带动引导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64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