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5138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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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05-28
信件标题:
无证生产食品
信件内容:
叶县马庄乡大陈村村民陈延芳在村东300米处路北生产植物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环境脏乱差。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6-1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反映问题属实。接到该反映的问题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10日到叶县田庄乡陈记油坊进行了调查。经查,叶县田庄乡陈记油坊是一家生产植物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地址为叶县田庄乡田庄村西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422620164088,负责人:李某先。陈记油坊于2015年12月份在该场所从事植物油加工,一直未办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也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陈记油坊所购进的原料和容器未能提供供货方资质证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生产加工场所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生产设备和地板上均有油污,天花板上有蜘蛛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7月10日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将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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