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34928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5-23
信件标题:
食品安全和价格违法举报
信件内容:
今天上午在药王大药房叶县田庄乡宋庄店买了一种食品,回到家里一看,无生产厂家,并且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严查。0d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5-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接到该反映问题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25日到豫药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宋庄店进行了调查。经查,豫药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宋庄店是豫药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一家分公司,经营地地址为:叶县田庄乡宋庄村高速路口向西20米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9F74276W,负责人:陈某。经过对该单位进行细致的检查,在该单位经营场所未发现三无产品。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所经营商品的标价签进行了拍照,现正在调取电脑销售记录。该单位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三无产品的排查,加强价格监督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661。